2020年5月11日提车,5月22发生发动机控制装置故障,多次配合保时捷4S店维修,至今7个月修了7次仍未修好,并且前三次都不给维修工单,直到我讨要,七次只给了两次。投诉后,售后经理只同意按三包退车,不同意换车。但是需要我支付两万元车辆折旧费,并且支付捆绑购买的金融贷款手续费42000。
车辆提车10天便出现质量问题,隐瞒维修次数,还要消费者承担折旧费,不合理。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经销商根本违约,解除买卖合同,由此产生的银行贷款手续费,是否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该贷款与车辆为捆绑销售,银行喂经销商合作银行,并给消费者自己要贷款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1-26 1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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