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9.年9.1日,被害人被嫌疑人以无故打伤左眼,受理案件后,被害人辗转几个医院治疗,手术后进行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十二月25日立案开始调查。之后,被害人取保候审,并说对于省级伤情鉴定结果不承认,要求再次鉴定。而当地公安局在一个月后给出的答复是继续等待。在此期间,被害人由于眼睛重影未能工作。请问,在最后的法院环节判定之后,嫌疑人是按照什么时限进行赔偿?按照何种情况进行赔偿?受害人人是一个诊所大夫。

甘肃省-兰州市 刑事辩护 2021-01-26 15:53:29
用户:182*****62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1-26 15:56:16

    按照伤残等级,资料恢复等因素来判断。详细可以电话咨询。

  • 赵爽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1-01-26 15:56:27

    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精神和物质赔偿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2*****62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