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一法院】[执行强制措施]若你未依法履行案号为(2021)粤1971执恢104号的执行通知书上的法律义务,本院将强制执行,并可能对你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限制出境、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其中限制高消费的内容包括限制你实施下列行为:(一)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档交通工具;(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八)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
江西省-萍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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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15: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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