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媳妇名下有一辆按揭车,于去年去做了一个抵押贷款,贷款方给车安装了GPS,收取了备用钥匙,车长期是我在重庆万州使用,由于前一期未能及时还款,但是我媳妇和贷款方协商好了还款时间的,结果19号的时候,我在万州把车停在车库门口,然后我收到了我媳妇发来的一个贷款方的通知,然后我的车就被开走了,然后我报警才找到车。后来我媳妇马上把钱还进去了,结果贷款方现在需要我们再补充一些条款合同,而且还要一次性交3个月的贷款。目前我把车还停在派出所的。警察叫我们协商解决,目前的情况是他们私自开车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维权,还有就是我目前是否可以去把车开回来,开回来后如果他们又开走了,我该怎么处理。

重庆市 其他 2021-01-22 09:33:35
用户:159*****736
律师回复(2)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10人

    回复于2021-01-22 09:59:12

    车在派出所是不能开走的,也不能开走,建议去协商,但是他提的一个一次性交三个月的贷款是不合理的,您媳妇和他协商的时候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呢?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15人

    回复于2021-01-22 10:41:29

    这个应该是按盗窃罪处理的吧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73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