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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为步行,对方为电动三轮车(己定为机动车)。同向而行造成颅脑损伤,事故论定对方主责。共花费医药费柒万多元,请问该医药费由谁承担?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1-01-19 15:57:29
用户:158*****981
律师回复(8)
  • 回复于2021-01-19 15:59:37

    你好,请详细说明你的具体情况,可以和我一对一或电话详细沟通

  • 回复于2021-01-19 16:00:05

    你好。可以向对方主张承担部分医药费。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50人

    回复于2021-01-19 16:01:12

    你好,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 秦丽娟律师

    月帮助61人

    回复于2021-01-19 16:01:48

    有一万不划责,多出部分按比例承担。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39人

    回复于2021-01-19 16:05:49

    您好!对方有没有保险,对方如果有保险的话,有对方的车辆在交强险范围内先给你承担。剩余的部分对方的商业险来承担,如果没有商业险的话。就是你们双方按照主次责来承担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 回复于2021-01-19 16:05:53

    你好,对方主责的话医药费由对方承担

  • 回复于2021-01-19 16:10:59

    共同分担,一般需要您这边自行承担30%,其他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 回复于2021-01-19 16:11:03

    根据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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