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0年10月17日被中通快递南沙分部招聘为司机的,工作范围为:开车.装卸货,每天中转~南沙分部配送快递件三次,工作时间约10小时,每月工资7000元。可到12月18日申请离职(按贵分部的规定离职提一个月申请)于2021年1月17曰正常离职,但在此申请离职的一个月里工作时间加量为每天约15小时,多5个小时不在工作范围里面,不做就罚款。在17日接到老板电话说找不到司机,叫我帮顶到2月4日,我答应了。可在18中午接到职退通知立马离职。我就找老板决算我12月份+2021年1月份的17天全部工资,但老板说找招我进来的主管(已离职)。
请问我咋样才能拿到恶意拖欠?是否每天多上5小时的班算加班不?
海南省-海口市
劳动争议
2021-01-19 09: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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