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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9年11月30日我办理的公租房申请,然后给了对方18000办理费用,但是也签了合同,说是11个月如果未办理下来我就可以去要我当初给的18000费用,但是现在对方一直不给,我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可以吗?

陕西省-西安市 经济金融 2021-01-14 14:17:02
用户:133*****10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1-14 14:18:23

    可以保全对方财产,起诉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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