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目前的福利待遇是原来公司员工手册上规定的,我现在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新公司决定不重签合同,但更新员工手册,要我签字,我不接受新的员工手册对福利降低情况,拒不签字,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么?先列举下几点福利待遇更改:1.将原来员工手册规定的15天带薪年假天数取消,没有明确年假的天数和随工龄累计假的规则。2.原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每年1月底发放等于一个月工资的年终奖金,新员工手册的描述改为浮动年终奖。3.原来员工手册每年有15天全薪病假,新员工手册改为休病假只发放工资的60%(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4.新员工手册写实行包薪制,工资包括加班费和各种津贴与劳动合同冲突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1-01-11 2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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