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关于新建楼盘,开发商于2020年12月1日通知业主进行(精装修)交付,业主当日验房,发现精装修或其他的一些质量问题过多,业主要求开发商整改到位后再行收房,至今仍未完成收房手续。 开发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计算物业费,要求业主缴纳,是否合理,有无法律依据。 业主是否可以以收房时间为起点,进行缴纳物业费?
山东省-青岛市
其他
2021-01-11 13:42:00
用户:156*****937
使用“听讼”小程序
及时获取律师解答
律师回复
(1)
李良
律师
月帮助231人
回复于2021-01-11 13:45:29
你好,交房后才能计算物业费,前期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咨询Ta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首页
我的
我也要咨询律师
30秒快速匹配,超30万人选择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
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
156*****93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
取消
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