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6号结婚,男方给一万彩礼,婚礼收到女方亲戚的三万元现金给了女方父母,但女方父母去了18800元的回礼去自己的女儿。2018年9月15生一女,费用由男方出,2019年12月28号双方在内江定一套房由女方交定金,剩余的18万的首付由男方父母交,3500的零头由女方交了。2020年1月7号男方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威胁孩子亲生父亲给了28万的工程款于十多号到账,当天8号女方给男方转了两万,2021年1月7号男方要求离婚,给女方6万,不同意就去女方老家闹事,让村里人都知道,请问现在女方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
四川省-内江市
婚姻家庭
2021-01-07 2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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