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背景:2018年10月15日左右杨某找到黄某进行住房的阳台的墙面及阳台的地面装修,总金额为54175元。没有合同,项目完工以后,2018年11月左右付了3万元整,杨某以房屋装修未全部验收为由,要黄某等待。后续黄某约每隔一个月通过微信进行催收,杨某都用其他理由进行拖延,2020年2月左右,杨某通过微信转账给换黄某1万元整。至今2021年1月4日还剩下14175元。
2.现状:在2020年黄某每个月依旧通过微信进行催收,杨某以没有钱进行拖延,在朋友圈可见杨某多次出去旅游,进行娱乐活动,明显不是缺钱的样子。至2020年12月开始,杨某开始不回微信消息,拒接电话。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1-01-04 1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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