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快八年了,先是我做事赚的钱,都要上交,把自己的生活费留着,我钱用完了,问她要就是用她的钱。衣服做饭都几乎成了我的事。两个儿子,今年出了两次事,大儿子老二给同学踢了,叫她回她不回,第二天才回来的,有车不回买车做什么。细儿子病了进医院上午七八点打电话了说了,下午四五点才回来,到了医院她还跑着远远的坐着,愧对儿子叫你一声妈妈,第一时间没有赶快。夫妻生活对我来说就是“人没死,先守寡”。协议离婚保证书,二个儿子到十八岁前每个月生活费一千,儿子结婚随礼十万,车归女方所有,每五年生活费长四百。这样的关事能赢吗?做事从来没有商量过,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对待朋友比老公更重要。
湖北省-黄冈市
婚姻家庭
2021-01-02 22: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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