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12月1号 在长春某一家公司上班。我去上班的时候告诉我,压工资压1000,之后我就出了点意外 干到了12月9号的时候。经理找我谈话 问我能不能长干。我说我家里不让我干这个了。之后我俩就和平解决了,我报的离职。公司招到人就放我走 ,然后干到了12月16号的时候 让我走了。之后告诉我1月1号给我开工资 今天开工资的时候 就突然扣了我1000的违约金。告诉我未一个月报离职 应该赔偿违约金,他根本就没告诉我要赔偿这个违约金。 现在就扣了我1000!
您好! 我这个现象让我支付违约金正常吗!
吉林省-长春市
劳动争议
2021-01-01 15: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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