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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义县农村小学一(完小)负责人,2020年8月因工作失误,受到义县教育局警告政务外分。按惯例影响2021年工资涨档。而今天6月份出台7月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第19条规定:记过以上处分才影响工资涨档。而义县原规定:只要有纪律处分,年度考核就不合格,就影响到工资涨档。请问:是按国家法律办还是按义县原有规定办?谢谢!

辽宁省-锦州市 侵权维权 2020-12-29 13:57:41
用户:159*****652
律师回复(3)
  • 何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12-29 14:47:33

    法律大于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可以细化,但不得超出上位法范围

  • 回复于2020-12-29 14:53:12

    一般情况下各个单位有自主用工权,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薪资制度和考核制度,您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向市长热线相关部门投诉。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0人

    回复于2020-12-29 16:48:29

    你好,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待遇,县级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上位法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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