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投标公告时没有告知租赁户门面打包招标,未通知租赁户商铺打包招标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租赁户的优先租赁权和知情权,这一说法有什么依据?

贵州省-贵阳市 侵权维权 2020-12-28 20:13:05
用户:139*****280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12-28 20:17:36

    实际上,我国不管是合同法还是其他法律,并没有法定的“优先租赁权”,相近的权利有《合同法》第230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9*****28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