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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工作,想干到二月一号辞职,按照饭店的制度我需要提前一个月也就是十二月三十一号交离职报告,但是我们经理说从今天开始不会批准离职,如果强行走的话会克扣二十天的工资,这要怎么搞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0-12-28 16:41:32
用户:176*****741
律师回复(4)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33人

    回复于2020-12-28 16:46:19

    您好,我建议您跟经理先协商解决,按照法律规定的话在正式的劳动合同期内提前30日申请离职到期是可以走的,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你们经理要求不准,对不批准离职这种情况的话,我建议你在申请离职的时候我一定要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8人

    回复于2020-12-28 16:58:26

    按照法律规定,你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 回复于2020-12-28 17:17:25

    你好,劳动者离职的,只需履行通知义务,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不必一定经过公司批准。

  • 回复于2020-12-28 19:11:45

    直接先停辞职,对方扣工资的话可以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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