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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如何确定财产分割问题

浙江省-杭州市 婚姻家庭 2020-12-27 15:33:32
用户:177*****42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12-27 15:40:58

    你好,我是陆律师,离婚前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基于双方的自愿协商,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尽快办理离婚,在2021年1月1日以前可以当天到民政局办理登记,当天取得离婚证。到2021年1月1日以后,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预约登记。

    用户追问2020-12-27 15:45:21
    你好,现在夫妻名下有一套婚后购买的房子和车子。购买房车的钱都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但是都有贷款,请问现在离婚,是按什么价值来袭分割财产?是按办离婚证时候房子车子的市值还是房子交付后,再卖了之后的价格?
    用户追问2020-12-27 21:32:28
    房子没有交付,有贷款,属于婚后财产,这个时候离婚怎么分房产?
    律师回复2020-12-27 21:34:32
    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财产的划分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就行
    展开全部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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