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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旷工三次强行开除,并未有提前通知,2020六月转正,2020年9月26日人事部才发放公司规章制度,事前并未告知关于旷工处理办法,三次旷工为9月26前两次,分别是迟到一小时小次,人事按照旷工处理,9月26后一次,旷工一上午四小时,总计三次。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0-12-26 00:10:28
用户:180*****553
律师回复(2)
  • 李良律师

    月帮助76人

    回复于2020-12-26 00:12:20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单位违法开除

  • 回复于2020-12-26 07:41:11

    你好,试用期就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单位是可以拒绝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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