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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在护送学生回家途中,我骑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撞了,我受伤了,对方没有受伤。责任划分时,我70%,对方30%。这种情况,我算不算工伤,对方要求,我给他修车,我的车也坏了,人也受伤了,这个怎么处理,跪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交通事故 2020-12-24 13:32:39
用户:176*****693
律师回复(4)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11人

    回复于2020-12-24 13:52:03

    这个是你的主要责任无法认定工伤的。按照事故责任来承担对方的赔偿。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0-12-24 13:55:55

    你好,因为你是主责认定不了工伤。

  • 回复于2020-12-24 13:58:06

    算工伤的,所有的你的与对方的修理费37开

  • 回复于2020-12-24 14:24:14

    你是主要责任是无法认定工伤的,然后你受伤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对方的修车费用,你承担70%,对方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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