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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新房开发商2019年12月14日发收楼通知,因工作原因没有在本地一直没有去办理交房.验房。房子一直白胚房空置着。目前新房物业公司发出催促涵,内容大概意思是是业主个人原因没有去交房验房,屋内一切视为合格,后续任何问题由业主自己承担,并且物业费从2019年12月16日开始计起,并且拖欠的物业费需缴纳滞纳金。我听说白胚房不是有物业费按照百分比交的吗?现在还要收取滞纳金?望高人指点

广东省-汕头市 合同纠纷 2020-12-21 14: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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