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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得了肺结核,现在最少治疗期半年,但是我在公司干了四年,医疗期只有三个月,我们公司要求6个月之后有医院开出健康证明才可以上班,公司人事找我谈话,说医疗期只有3个月,剩下的3个月只能按事假请假,委婉表达了说我自己提出离职可以适当的给与一些补偿,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是跟公司耗着,还是自己提出离职,要一些公司的补偿?补偿要多少合适?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0-12-19 13:50:14
用户:184*****026
律师回复(2)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0-12-19 13:58:06

    你自己本人可以考虑决定是否

    律师回复2020-12-19 13:58:25
    与单位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
    用户追问2020-12-19 14:01:56
    目前最大的的困惑是我自己要多少补偿金合理,工作4年。平均每月5000块,在职期间得的肺结核,现在在治疗期。刚开始治疗2个月。
    律师回复2020-12-20 07:52:32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0元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2-19 14:04:41

    补偿一般是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用户追问2020-12-19 14:46:33
    那我三个月医疗期满了之后,还能请病假吗?我了解了下,医疗期好像和病假不是一回事。那就这个情况目前如果我和公司谈离职,因为我干了四年最多可以多拿4个月工资?
    律师回复2020-12-19 16:49:30
    你这个是因为工作原因得了肺结核吗?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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