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孩子11周岁,女孩,我和孩子父亲在17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我不拿抚养费,男方和父母同住,由父母照顾孩子,但是在这期间我一直负担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伙食费补课费,包括孩子的衣物,定期也会接送,从19年11月开始孩子不愿跟父亲爷爷奶奶生活,想跟着我,之后就一直跟我在一起,不回爷爷奶奶那,孩子父亲拒不负责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也不跟孩子联系,也不见面,因为孩子跟我生活和上学需要户口,孩子父亲也不提供迁户,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上诉,争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并要求协助迁户口,谢谢
吉林省-通化市
婚姻家庭
2020-12-16 2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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