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去华西采购,看到有医院的救护车,还有很多工作人员穿着防护服,问了附近的商家才知道,天津一个冻库查出新冠病毒,正好当天十堰有一批冻货是从天津那个冻库来的,我就顺手拍了几张,发了微博,微博内容是几张救护车的图片和防护服工作人员的图片,以及涉及的商家图片,然后文字是,希望疫情控制住,不要扩散,然后过段时间以后警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警察局问话,就问了一些个人信息,然后让我删除了微博,然后又过了一个星期多,两个警察给我送来处决书,拘留五日,拘留原因是我发布的信息,引起恐慌。
湖北省-十堰市
行政纠纷
2020-12-08 19: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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