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9.4.30购新房交钥匙,旁边商场做活动预存1000元卡,当时送3个月物业费,和两瓶红酒,卡消费截止日期是2019.7月31日,在有效期内我咨询了工作人员说可以延期使用,商场经理在预存卡上签名并写了延期使用到2020.12.31日,11月29日来商场购物想用预存卡,确被告知商家不参与,不给用,后来联系客服说预存卡过期,不能使用,商场经理签字属于个人行为,请问我该怎么?
安徽省-淮南市
其他
2020-12-02 16:49:19
用户:187*****636
使用“听讼”小程序
及时获取律师解答
律师回复
(1)
张志全
律师
回复于2020-12-02 16:56:55
商场经理签字不是个人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其代表公司,对你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咨询Ta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首页
我的
我也要咨询律师
30秒快速匹配,超30万人选择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
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
187*****63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
取消
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