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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要求,再和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后,再快要毕业的时候公司突然说完签订补充协议,不签协议就帮忙办理落户,所以被迫签订了这个补充协议,现在想离职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无效。 补充协议大概内容: 甲方为乙方办理落户手续,乙方需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少于三年则需赔偿5万元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0-11-26 10:42:29
用户:182*****97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1-26 10:56:34

    你好,这个协议的服务期还有赔偿的条款都是无效的,你有权利离职而且不用赔偿

    用户追问2020-11-26 10:57:21
    无效的原因是啥,我如何去和公司谈呢?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81人

    回复于2020-11-26 11:17:30

    办理落户不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既然双方对办理落户达成的条件约定,是双方本人签字确认的,推翻的可能性不大。

    用户追问2020-11-26 11:46:25
    如果上海落户政策有规定公司需要协助大学生落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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