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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继父在大连沙河口区名下的房产如果正常买卖过户到我的名下,待继父百年以后他的亲生子女还有权利分这套房子吗?我会正常支付总房款的一半给我继父,这种情况下还需要立遗嘱或者做公证之类的吗?谢谢

辽宁省-大连市 婚姻家庭 2020-11-25 12:33:16
用户:133*****151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0-11-25 12:37:08

    这种情况,只要你继父愿意,是可以直接处理该房产而不需要经过他子女同意的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01人

    回复于2020-11-25 12:45:26

    有风险。。。。。。。。。

  • 回复于2020-11-25 13:11:46

    过户到你名下,房子就是你的。和你继父本人都没有关系了。

  • 回复于2020-11-25 13:34:48

    你好,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就是你的,你继父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无需他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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