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0月18号在校运动会期间同学把我小孩绊倒,对方小孩直接用膝盖骨直接跪到我小孩胫骨上,导致骨折,去医院就医,医生是对方找好,当时情况太急,我小孩受很大痛苦,医生要开住院证明书,因为关系到报销问题,然后又是同学,对方家长说会负责,我们当时就听信于对方,我们就填写自己在校意外摔跤,这样就可以让对方经济减轻,因为手术需要打钢板,需要2次手术,第一次用钢板接骨头,第一次手术费用已出,到第19年8月取钢板费用对方一直就拖着不给,然后现在就是叫我们找学校,说学校也有责任,我们这样不好去找学校,大家都知道是他小孩直接性伤害我小孩,我去学校不好的,因为我们走了保险,也不好去找学校,这样还能上诉?
江西省-上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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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1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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