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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一号本人苏玉祥向无锡新三洲特钢公司炼铁厂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公司领导以缺人为由不予签字批准,人事部门没有领导签字办不了离职手续,领导说未经批准离职,扣发最后一月工资,请问合法吗,该如何解决?

江苏省-无锡市 其他 2020-11-20 21:03:02
用户:150*****538
律师回复(3)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30人

    回复于2020-11-20 21:06:39

    去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举报。

  • 回复于2020-11-20 21:18:39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回复于2020-11-20 21:36:42

    你十一月一号辞职,要到月底才能离职。当然公司扣工资的作法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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