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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O20年6月12号,邻居家把车停在我家大门口围墙边上一天,开走车的时候我老公说下次不能这样停了,车主的爸爸站在他家门口破口大骂,我老公上前跟他吵了起来,随后就进去他家和他理论,对方动手把我的衣服内衣撕烂用拳头击打我肩膀和胸部,我还手抓伤了对方的脸和脖子,我老进去把我拉回家报了警,事后对方发现他的第四手掌骨折去司法鉴定为轻伤2级。11月9号上午9点派出所沒有出示传唤证一类的东西,把我和我老公带去派出所,晚上八点左右,以寻衅滋事罪把我老公拘留,送去了五寨看守所。让我找个担保人办了取保候审,一直至11月l0晚上七点通知我去取拘留通知书。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能够成什么罪会判刑吗。?

山西省-忻州市 刑事辩护 2020-11-11 16:57:37
用户:137*****30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11-11 17:04:20

    你好,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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