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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情况:本人在厂矿工作,户口都在厂矿,但居住在农村家里(城中村)照顾老人,房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1993年办理)。但后面房子受灾(2001年),政府强制搬迁,我们打报告给村里,社区,同意画本村新地给建房(但没有再办理新土地使用证)。现在新建房的地点政府发展规划,可能要征收让我们搬迁(2020年,老人已经过世了),政府要画新地给村民重建。问题:1-我们家户口不在本村在厂矿,但我们之前一直在村里和老人同住,有村里老宅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我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村里是否还分宅基地给我建房?2-据我所知,土地使用证是长期有效的,如果村里不分宅基地给我算违法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侵权维权 2020-11-08 20:01:29
用户:189*****376
律师回复(3)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11-08 20:05:36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按你说的这样情况,政府允许重建,可能就是有宅基地,看政府是否给你们办理土地证。

  • 回复于2020-11-08 20:29:35

    你好,土地是国家、集体所有,你的户口迁出了,就不属于本村村民了,土地证是有期限的。

    用户追问2020-11-08 20:37:52
    那我现在的房如果被征到了,只能得赔偿,不得分宅基地了? 我的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期限是写未定。
    律师回复2020-11-08 20:50:45
    拆迁补偿款要具体咨询政府部门,分配的政策是什么。宅基地就是本村村民才有
    用户追问2020-11-09 19:45:05
    那我的土地使用证没有用了,上面没期限哦?
    律师回复2020-11-09 19:53:00
    这个具体你要去问土地部门有没有效。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1-08 20:44:22

    你好,如果宅基地是你的名字就可以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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