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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购买某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套,2015年6月30日前交房,现已经在商品房末未通过综合验收情况下,交付本人使用,但致今未能办理产权证,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证违约金过低,本人多次致信该开发公司,要求更改违约金条款,使房产权办理违约金符合实际情况,现咨询一下是否能向开发公司主张房产证办理违约金,谢谢!

江苏省-宿迁市 合同纠纷 2020-11-05 19:46:40
用户:189*****38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1-05 19:51:14

    你们有合同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处理。

  • 回复于2020-11-06 10:41:46

    可以,违约金约定过低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损失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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