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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销售说是商办公寓4.7米可隔层可自住。带看了样板间。拿到合同后才发现土地性质是批发零售用地。2020年收房,发现入户门由墙体改为了玻璃门,室内消防管道落差有50厘米。根本不能隔层。无法像样板间那样装修。开发商不承认需要虚假宣传,销售也跑路了。后来发现合同里的平面图没有关于烟道的设计。而现实的室内增加了烟道。开发商做此更改没有通知我,更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或许开发商已经备过案,目前我还没有查清。我想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申请退房吗?我想请问,如果我走法律程序,胜诉有几成。收费如何,可以让开发商做出哪些赔偿。

江苏省-南京市 其他 2020-10-28 21:09:50
用户:151*****700
律师回复(1)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10-28 21:16:18

    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分析,是否具有解除合同的条件。

    律师回复2020-10-28 21:16:28
    我是南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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