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的一些问题。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们有五个小孩,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孩子跟哪一方。我老公要么就要5个小孩,要么他一个都不想要,我和他想的一样。但是我老公和我其实没有能力单独抚养这5个小孩,并且这5个小孩都未成年。我们也不想拆散开这5个孩子。我想问的是因为我们实在处不下去了,双方只想尽快离婚。所以我们想让这5个小孩跟了男方,但男方无力抚养,而我女方之后打算二婚,所以不想要这几个小孩。那孩子可以判给男方吗?女方需要支付给男方抚养费吗?如果去民政局,男方隐瞒说自己可以抚养(实际养不了),那会有相关人员去进行调查吗?
广东省-揭阳市
婚姻家庭
2020-10-26 18:47:26
用户:13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