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被害人系聋哑人,事发时担任案件发生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被害人在清洁至事发区域的棋牌室门口时,与随地乱扔垃圾的施暴者理论(只能发声,不能说话),并最终导致被害人伤情严重。事发后,片区管理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受伤,并亲眼目睹被害人因疼痛难忍,爬移至被害人房东楼下,此过程中施暴人既未报警,又未拨打120急救电话,继续观看牌局。片区管理人员现场通知被害人家属,并报警寻求帮助。被害人直至家属赶到现场才被送往医院救治。施暴人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否属于故意伤人犯罪?谢谢!

湖南省-邵阳市 刑事辩护 2020-10-26 10:18:41
用户:184*****695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0-26 10:24:47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按你说的这样的情况,我也认为对方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所有的损失,并由警方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68人

    回复于2020-10-26 10:31:11

    如果造成受害者轻伤以上后果的,那么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4*****69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