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接了一个订单,最开始客人发了一份有20个款式产品的合同,老板签了名盖了章给客人。后来发现我们只能做8款产品,客人于是更新了一份合同。我们老板没有在新合同上签名盖章,但是实际工厂生产的细节是根据新合同安排的。这种情况会认为我们是默认了这个合同有效吗?生产完发现生产成本比预算高,老板扣住货物,要客人多付5500美金才安排出货。客人表示会诉讼,这种情况谁的赢面比较大?客人是一家美国公司,在中国有一位质检员,客人可以在中国提起诉讼吗?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0-10-25 21: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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