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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出生于1979年浙江温州的一个农村。2003年25岁时育有一女(男友1984年出生,其时20岁)。后因故分手,孩子监护权归男方,在男方落户。 2014年婚后怀孕三个月去领准生证,计生办说要罚款。实在不愤,没交罚款,也没领准生证。二孩于11月出生(其时男方已育有一女)。 请问我什么地方违法了吗?我被侵权了吗?我必须要交罚款吗?

浙江省-温州市 侵权维权 2020-10-25 16:20:10
用户:131*****38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0-25 16:23:00

    您说的情况,因为按照计划生日相应的规定您这种情况,呃规范了当地的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

  • 回复于2020-10-25 16:29:41

    现在已经放开二胎了,不用交罚款的。再说之前的孩子不在你名下,那么生二孩也不是超生,不用交罚款

    用户追问2020-10-25 17:05:54
    现在计生办就是不给准生证!说是必须要罚至少八万。不交罚款现在好多事都办不了。请问我要怎么才能维权
    律师回复2020-10-25 17:07:02
    到信访部门去投诉吧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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