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号,下午三点左右,因尹某放羊吃了王某家大豆,发生口角,尹某还喝酒了,并先动手打了王某,拿棍子把王某的眼角打了窟窿,还打了肚子,王某在阻拦过程中无意伤了尹某的脸,尹某回家之后报警了,证人说没有看清谁先打的谁,但说尹某确实喝酒了,现在警察说:不管谁先打谁,谁的伤重谁有理,但尹某的伤没有达到轻伤,所以尹某现在要求王某赔偿,明明挨打了,明明没有打人,却要成为受害者,太不公平了,想问您在有证人录音情况下,证明尹某当天喝酒了,可以说是酗酒打人,王某根本不用赔偿尹某,成立吗
河北省-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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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5 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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