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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区是40年的老小区一直没有物业,现在政府;三供一业;改造完成后,居委会找物业准备进入!准备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物业费没有意见!车位费? 本人房产证 户口本 身份证 一直在本小区 车辆一直停放本小区公公共区域!本人觉得在购房时包括公共区域业主共享!不能说物业进来划个车位就要收钱!物业费我交了车位费就不该再收费了,这算不算二次收费?合理吗?谢谢!

河北省-石家庄市 侵权维权 2020-10-25 14:35:00
用户:199*****153
律师回复(1)
  • 连青山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0-10-25 21:34:54

    车位费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收入。应该去掉成本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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