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4年11月份进入公司,合同签到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签到地是四川省成都市,现在工作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同上未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只写道“中国”,也有标明工作单位所需工作地,现如今单位想给我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也是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变更工作岗位的理由是我工作失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是拿不出真凭实据!不同意调动岗位就按旷工处理开除公司,像我这样的情况,不同意调动岗位,行不行?换句话说,怎样做才能让我利益最大化,得到我应该得到的赔偿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0-10-24 10:34:28
用户:186*****619
律师回复(1)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6*****61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