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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询一下,我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用工方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在户外工作的。八月底的时候因为中暑并发肺部感染,八月请了10天假,九月一共请了11天,其余正常上班。当初工伤鉴定合同方不通过。本月19号发九月工资只发了1600,也无解释。我和领导提出解除合同,他同意让我交接工作。和人事协商让我写辞职信补发九月工资,我不同意。现在他已旷工三天为理由要开除我,不过我期间是有打卡记录的。这个情况我可以要求补偿金和工资补偿吗?谢谢

浙江省-杭州市 劳动争议 2020-10-24 09:14:52
用户:182*****99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0-24 09:28:50

    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按照公司主动辞退要求经济赔偿金

    用户追问2020-10-30 15:20:13
    谢谢
    律师回复2020-10-30 15:21:02
    看不到追问的问题
    用户追问2020-10-30 15:22:24
    我一周前已经递交仲裁了,一般多久能出结果?
    律师回复2020-10-30 16:02:23
    一个月内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0-24 09:29:12

    可以得到补偿。你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户追问2020-10-31 06:35:38
    谢谢,我上周已经递交仲裁了。但是现在单位收走打卡机,并且要开除我,请问他这个做法违法不?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2020-10-31 07:31:52
    肯定是违法的,算违法解决。
    律师回复2020-10-31 07:32:07
    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展开全部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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