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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丈夫户籍:海南。16年毕业广州工作并持有居住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查孕记录有:17年/18年),居住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沙头街览山村,17年结婚生一胎,一胎证件都齐全。现2020年怀二胎户籍地海南办二胎准生证遇到问题。所有证件已经寄给家公帮忙办理准生证(委托办理书也有),户籍地第一次要求有婚育证明,给了婚育证明结果说还要证明18-2020年的婚育证明,要求我在现在的居委会和计生办办理,我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和计生办都咨询,现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说已经不做流动人口的查环和查孕情况的登记工作了,并且说我户籍不是本地无法给我出具证明,可户籍计生办就以没18-20婚育不办

广东省-广州市 其他 2020-10-23 17:59:15
用户:188*****432
律师回复(1)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28人

    回复于2020-10-23 18:06:55

    居住地是不会给你开证明,最好还是去户籍地办理

    用户追问2020-10-23 18:08:27
    就是户籍地要我去现居住地开,所以是有问题的,我还有什么办法解决或者能通过什么渠道投诉户籍地计生办?
    律师回复2020-10-23 18:52:31
    可以向上一级卫计委投诉反应
    用户追问2020-10-23 18:56:37
    那我户籍地的一级卫计委应该是海口卫计委?还是?
    展开全部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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