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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有一套房子卖出。卖房子的时候,因买方的按揭贷款没法办理,然后选择了抵押贷款。所以陪同买方去房管局签字做抵押了。当时买方签了11万元的欠款欠条。(有指纹,签字和身份证号码)欠条定的2020年3月31日还款。但是到现在才支付宝给了一万。买方还有10万元没给我。一直在拖欠。请问我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要回我这个钱。

江苏省-苏州市 债权债务 2020-10-20 16:16:37
用户:180*****21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0-20 16:59:12

    你好,可以选择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同时就所办理抵押的财产行使抵押优先受偿权。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01人

    回复于2020-10-20 17:08:30

    你好,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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