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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19在以岭医院张医生给我做的眼综合,包括全切➕开内眦。术后一周拆手术线。 现术后4个月,眼部有未拆除的手术线,且做的手术与当时跟医院确认的手术方案不同。医生拒绝提供当时的手术单,表示可以免费给我做修复。 因做修复需要的修复期更久,且需要再使用6个月的药膏,问:要求医院承担药物费用和治疗费是否合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 医疗纠纷 2020-10-19 14:42:49
用户:155*****374
律师回复(1)
  • 吴昊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0-10-19 15:09:23

    你的这种想法合理,涉及重要部位,建议及时就医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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