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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非江苏户口,18年3月在南京上班直至本月底,其中单位在19年9年更换老板,两任老板都未缴纳社保,20年6月现任老板以非本地户口为理由,让员工签放弃社保申明,每月社保补助300,请问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可以要求现任老板连同前任老板未缴纳的社保一起承担责任吗?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0-10-17 19:23:02
用户:18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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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曾金峰
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0-10-17 19:29:37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者相应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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