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2016年在自家用地上(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同古坡)搭建养殖棚,2020年7月31日收到国土资源局发放粘贴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以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0年9月23日责令限期拆除所建建(构)筑物告知书。2,目前的情况正常养殖(鸡和鱼)。3,我想问国土资源局是否可以依法拆除我所搭建的养殖棚以及看护房,还有就是在浏览器头条和抖音平台上看到关于养殖场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通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相关通知是什么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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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10: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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