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应聘一家正在建设的医疗单位,这单位送我出去进修,进修期间的待遇,是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80,扣掉百分之50,每个月再给2000的进修补贴,八个月回来后,医院没有开业,但是要求我们,继续去另外一个医院进修,要么就是去其他部门工作!但是因为在筹备期,所以工资一年多一直都是按百分之80的发放!我想问,这么发放工资合理吗?一直不开业就该一直是这个待遇么?如果我不愿意去进修,也不愿意去合同外的其他部门工作,怎么办?离职就涉及到百分之200的赔偿!赔偿内容有进修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
贵州省-贵阳市
劳动争议
2020-10-15 0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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