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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到期了。我想续签但公司不与我续签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样我可以向公司索赔补偿吗?

广东省-广州市 其他 2020-10-14 13:01:04
用户:134*****683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10-14 13:02:45

    第几次的劳动合同了?

    用户追问2020-10-14 13:09:28
    2019年8月2日签的试用期合同(有效期2019年.8.2-2019.9.2)和正式合同(有效期20199.3-2020.9.3)。现在公司要我在一天之内交接好,不用来了。
    律师回复2020-10-14 13:20:28
    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需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即需要支付2个月经济补偿金。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0-14 13:25:29

    你好,不续签理由是什么?没理由的话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用户追问2020-10-14 13:37:45
    合同到期
    律师回复2020-10-14 13:50:44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0-14 13:27:08

    公司应当给你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也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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