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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今年7月24日与另一公司签订无纺布供货合同,共135吨,8月9号完成。我公司从7月28号至8月3号一共发出107.6吨货,共17车货,其中8月1号第一车货8.24吨他们公司以我公司没有收货单据为由拒不承认收了此货,我公司无收货单据是由于当时这车货是两个厂做的,外包装有两种,他们公司怕混到一起有色差,当时就没签收,双方协商后卸在了工厂并说好这车货先不付款,待挑选好之后再作打算,如有问题就退回我公司。我公司现在有当时送货的司机作证确实卸在了工厂,司机也有当时与工厂对接人的聊天记录,我公司让对方调查当天监控查看,对方却说让我们自己去查,并以司机是我们自己请的证词不足为信为由,不肯承认收到货物

浙江省-湖州市 其他 2020-10-13 17:21:06
用户:159*****13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0-13 17:24:02

    你好,这种情况向法院起诉,让对方支付货款

    用户追问2020-10-13 17:28:49
    我们确实没有收货单据,只有司机可以作证,如果起诉,单凭司机一人的证词能确保胜诉吗
    律师回复2020-10-13 17:35:00
    司机一人的证词的话还是不太够,还得看看有没有其他证据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0-13 17:50:28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标的比较大,让律师分析你们合同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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