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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20年10月9日在合肥阳光消化病医院预约做无痛胃肠镜检查,检查发现十二指肠息肉和结肠腺瘤,医生建议就在做检查时候内镜微创手术掉。术后医生没说要必须住院,并医嘱6个小时后可以和纯牛奶,后面几天主要吃些鸡蛋羹、面条、馒头面食。回家后按医嘱六小时后喝纯牛奶,第二天早上开始吃面食馒头,第二天中午开始大便出血,我们就立马联系主治医生,医生让来医院住院观察,住院一夜出血没有止(出血量估计800),第三天早上进行二次麻醉内镜检查并止血,问其医生出血原因,医生说吃的东西导致生物夹移动,出现创口出血,二次内镜出手术室后差点休克,血压高压55,得亏医生急救,至今我父亲还在医院禁食观察。

安徽省-合肥市 医疗纠纷 2020-10-13 11:11:11
用户:158*****47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10-13 11:30:00

    如果医院有医疗事故问题,您可以先封存病历

    用户追问2020-10-13 11:42:21
    您好,目前是医院术后医嘱严重错误,导致术后大出血,算不算医疗事故?封存病例是我们要求医院封存吗?
    律师回复2020-10-13 12:18:15
    自己要求,然后委托我们律师去法院起诉,需要做鉴定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周敏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0-10-13 11:34:28

    这个是不是正常的我们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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