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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在村居委会做零工,不是合同那种。现在居委会要求我每天工作10小时,周末加班,平常我月工资3500元,按日平均时薪22元来算,现在居委会给我补发周末加班工资100元一天(周末工作10小时每天),周一至周五加班(仍是10小时)并且只计算正常日工资159元一天,周一至周五不给加班费。我虽然没写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请问我是否享受按国家规定的日常加班工资150%每小时,周末200%工资来算。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0-10-09 12: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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